苍南古代书院
林勇 杨道敏
中国教育史源远流长,历代以来,代表官方的国子监、太学、府学、县学等绵延不绝,民间的书院、书塾此起彼伏,数量繁多。受当时社会歧视女性、男女不平等、“女子无才便是德”等思想影响,上述教育场所招收的基本上都是男性。温州早在东晋太宁二年(324)就建立了永嘉郡学。
书院最早出现在唐代。书院的产生与发展,具有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最初的书院是藏书、校书之场所,还不是正式的教育组织形式。真正聚徒讲学的书院,出现于五代末、北宋初。苍南地接闽东北,境内相当部分姓氏于晚唐五代时期从福建迁入。书院起源于江西庐山国学,人称“白鹿国庠”,即白鹿洞书院前身。庐山离苍南只有几百公里,苍南易受“白鹿国庠”影响。因此,县域内最早出现的书院,几乎与上述书院同时出现。
据有关资料记载,浙江最早出现的书院始见于唐代,盛行于南宋,发展于明清。宋代浙江有书院156所,仅次于江西224所,位居全国第二位;元代浙江有49所,次于江西95所,位居第二;清代浙江有387所,超过江西321所,跃居全国之首。
书院的组织机构简单,它的主持人既担负书院教学工作,又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一般不设其他管理人员和机构。有的书院有少数管理人员,他们多数是从学生中选择或由学生轮流担任。书院主要由教师讲学,讲学的内容不只是传授知识,还重视讲文明义理,更注重把讲明的义理在身心修养上的躬行实践。教师重视对学生的指导启发,学生亦特别重视修养,教师特别重视身教。教者与学者均重视学术上的讲辨讨论。学生可以向老师提出疑问,请求解答;教师则随人随事进行个别指导。一般书院都很重视指导学生的自修和学问研究。书院有讲会制度,大家会集在一起,共同讲辩,学术心得互相交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互相辩论,相似于如今的学术报告会和讲座,把教学和学术活动结合起来。书院的学风与官学重视经义、辞赋,为应付科举考试而教与学的学风大不相同。
苍南书院始于宋代,延至清末,有松山(今桥墩)的鹅峰书院,睦(缪)程里(今云岩)的朝阳书院,灵溪的吾南书院,泥山(今宜山)的星岩书院和金乡的狮山书院等。史载宋代平阳曾出现八处书院。
北宋徽宗大观年间(1107—1110),温州始有周行已筑的浮址书院讲学之事。这时平阳仍未有书院。旧《浙江道志》曾提到会邱(即会文)书院。宋崇宁间(1102—1106),陈经正、经邦兄弟率先在故乡浦源(今龙港镇陈家宅村)读书,并建“会文阁”。陈经正《会文阁记》云:“阁告成,凿沼于前,开圃于其侧,环山屏列于左右,带水绕于东西”,薛昌等读书于此。后来陈氏兄弟又在南雁荡山东洞华表峰侧建会文书院,名儒周行己、许景衡等俱于此处讲学著书,深得伊洛之学。朱熹时任浙东茶盐提举,携徒来游,累日尽欢,醉笔题“会文书院”。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平阳县令汤肇熙仰慕先贤重教兴文之贤举,予以重建。
宋淳祐(1241—1252)中,吴子良、吴子益创有中村(今矾山南堡)、候林二书院,以村落命名;松山文昌屿有鹅峰书院,都在山野偏僻之处。《温州市志》记载:“鹅峰书院,在桥墩松山,创办于宋咸平年间(998—1003)。”民国《平阳县志·卷十·学校志二》载:“宋代鹅峰书院遗址即松山文昌屿是也。”咸淳八年(1727),缪元德落职回乡,曾于睦程里旧居之东建读书处,名曰“朝阳书院”。
元朝,书院从私学转向官学。明初,非官学出身不能应科举考试,书院不受重视。中叶,湛若水、王守仁到处讲学,书院又复兴盛。嘉靖九年(1530)平阳县令冯彬将岭门天妃宫改建为正学书院,陈经正、陈经邦、林景熙等先贤之像供设在书院内。明朝嘉靖十六年,明令毁书院。
社学始建于明朝,弘治二年,较著名的有白沙、芦浦、仙居、儒桥(今平等)、仪山(今宜山)社学。明朝,仙居宗祠曾作为本族子弟集中学习之处。明弘治二年(1489),原平阳县令王约闻即具牒:“古之学者,家有塾,党有庠,乡有序,国有学,此系乎人也。人不学,不知义;幼不学,老何为?鉴于尔乡党子女受学之宜,本县特置尔仙居宗祠为社学。”
清顺治九年(1652)每乡置社学1所,著名的有观海社学(在方良)、观澜社学(在柘园)和亲仁社学(在宜山)。这些书院与社学,多系当地乡贤倡议捐资创办,也多与县令(知县)有着直接联系。
清初,“不许别创书院”。雍正(1723—1735)禁令解除,但不论“绅士出资立,或地方官拨公经理”,仍要“申报该管官查核”。乾隆中期,“各乡闻龙湖书院之兴也,此倡彼和,而吾南、环清、逢源相继而起,配以恒产,而弦歌之声渐盛。”
民国《平阳县志·学校志二》载:“桥墩门石桥长数十丈,上有房屋以杉木架。乾隆三十年(1765)洪涨桥圮(桥墩门桥),木汛至水头不散。居民争欲取适。李长春至,亟(急)止之谓:‘宋代鹅峰书院成,南港人文遂盛,遗址即松山之文昌屿是也。今木远流不散,或天有意斯文(指文化或文人)乎?’于是与张致礼在归仁乡三十六都水头之古营基(水头公馆旧址)石佛亭后废寺基建‘南和书院’。时西隐寺(在玉苍山)僧行不善,有田八十三亩,前宰何公以充入书院,以资膏火(灯火照明),谕李长春等董之。”“南和”书院也可以说是宋代以后,平阳县民办的第一家书院。乾隆三十二年(1767)乡人还寺田二十亩,延师主讲,然其地低且迭水患,乾隆五十七年(1782)遂为飓风所坏。李长春殁,董事张致礼以力难复旧,请将田租付桥墩之司桥事者。前宰李公谓:“学校重于津梁”。改将寺田六十三亩拨入平阳县城龙湖书院。盖废坠莫举百年。
清乾隆三十年(1765),何子祥调任平阳知县。何子祥(1707—1771),字象宜,号蓉林,福建平和人。上任伊始,便兴办书院、义学和社学。观海社学原名观海阁,他易其名为“观海社学”,拨田十亩创建观澜社学。何子祥取“吾道南欤”之意,将“南和”书院易名为“吾南”书院,并作《吾南书院记》。
清光绪八年(1882)江西万载人汤肇熙任平阳知县后,在各乡设书院、社学,亲自批阅学员课艺,以自己薪俸发奖。光绪八年许元达倡捐百金,与林席珍等将吾南书院移建于灵溪街后。“其左有池,右毗济婴公所,其地六亩有奇,建筑凡两进,左右廊屋共十八间”。知县汤肇熙为其撰楹曰:喜吾道南矣,求师得师,庶几教化昌明,习俗无歧遵大路;障百川东之,学海至海,从此文澜壮阔,源头自有出灵溪。清末,三十六都南水头的吾南书院、二十五都泥山麓的星岩书院、南雁荡山东洞陈少文重建的会文书院、金乡镇的师山书院,均为民办。龙湖书院一直办到光绪二十八年才废止,部分学员并入了吴承志任监督的平阳县学堂。书院作为正式的教育组织,始于宋代,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以“变法图强”为号召,宣传变法维新、救亡图存,提倡西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命令各省所有书院改为学堂,延续了近千年的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不同于官办的国学、府学、县学的非官办教育机构。她开始于私人聚徒讲学,以后经官府的赞助、提倡,逐渐兴旺发达,从而成为封建社会教育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教育组织。她在组织管理形式、教育教学制度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不同于官办。私学的创设,打破了“学在官府”的传统,进一步促进了学校的民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