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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 时间区域划定 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 可全天燃放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2025年1月20日消息:春节将至,烟花贺岁。日前,我县公布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的区域、时间以及57个爆竹烟花销售点,满足大家对烟花爆竹的消费需求,增添节日氛围,确保安全过节。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本县建成区,具体范围为苍南大道(灵沙公路)以西,横阳支江以北,城西南路以东,苍南大道与温福铁路交叉口-城中北路-104国道与城西南路交叉口路段以南。

  上述区域内,全年除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外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在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除烟花爆竹经营者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组织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烟花爆竹制品不得超过30千克。

  烟花爆竹燃放需注意:严禁在窗口、阳台、室内和禁止区燃放;燃放升空烟花爆竹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上,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燃放残留物往往有余火或阴燃,要科学处理;儿童应在大人的看护下燃放,不要让儿童燃放危险性较高的品种。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劝阻、举报非法销售、燃放以及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以及存储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0577-64766119(县应急管理局)。(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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