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职工购房首付压力 首笔“提取公积金支付商住房首付款”办结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2024年12月11日消息:12月9日,我县首笔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提取业务成功办结并顺利支付,标志着“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提取业务在苍南正式落地。
自“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新政发布后,购买商品房的缴存职工余女士专门到苍南审批分中心服务窗口咨询业务办理条件。窗口工作人员在一次性告知其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后,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核查并确定其公积金可提取金额,开具了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台账。余女士前往售楼处出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台账,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承诺书,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后,余女士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窗口正式办理该项业务,分中心第一时间将该笔款项打款支付至房开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余女士成为我县此项惠民政策的首位受益者。
余女士表示,此项政策的推出,大大减轻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支出的压力,办理过程便捷流畅。(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