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金豆,非法采挖将受刑
苍南新闻网2024年10月28日消息:日前,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赴马站、矾山、灵溪、藻溪等地开展野生金豆普法宣传活动,并在上山路口张贴《公告》。
金豆又称金桔、山橘、山金豆、金柑,属于芸香科金橘属常绿植物,可观叶、可观果,果实为暗黄色微带朱红色,具有较高的观赏和医学价值,深受人们青睐。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修订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金豆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执法人员用朴实的语言向花卉经营者、市民群众讲解野生金豆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严禁上山非法采伐、采挖、移植野生金豆等违法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野生金豆及其制品,数量达2株以上、立木蓄积2立方米以上或者涉案野生金豆及其制品价值2万元以上的,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达10株以上、立木蓄积10立方米以上或者涉案野生金豆及其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黄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