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有效缓解我县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提高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17名,主要从事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等岗位。
二、工作地点
灵溪消防救援站、钱库消防救援站
三、招聘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岗位15名1.需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4.男性,18周岁(含)以上,24周岁(含)以下,净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能通过达标考核;5.退伍军人和消防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6.具有机动车驾照及专业技能者优先。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1.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2.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3.身体健康,体检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4.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男性,持B类以上有效驾驶证并满2年的;5.无严重交通违章记录。
四、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单位直签用工形式。被征召人员实行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的执勤(住宿)制度。
五、工资待遇
(一)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战斗员年工资待遇不低于7.9万元、驾驶员年工资待遇不低于8.5万元(含社保、公积金,按照级别档次确定薪酬)。
(二)根据岗位分工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轮休,每年应休天数不少于100天;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有关规定按未轮休天数予以补助。
(三)表现优异者,可选拔担任管理干部、班长、装备技师等岗位,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岗位津贴,年终发放考绩奖。
(四)工作期间住宿、服装、伙食由消防救援大队保障,每年组织1次免体检。
(五)工作2年以上,从事消防救援一线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工作经历可计入本人正式工作年限。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灵溪消防救援站二楼站务部
(三)联系方式
1.陆先生,15726874119 / 155587366582
周先生,15888705543 / 13958792948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3.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可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5.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征召程序及要求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预订名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进行。
其中注意事项有:
(一)体检
(二)体能测试
(三)面试
(四)政治审查。拟报名人员填写好《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盖章后,面试时随身携带。(五)录用要求。符合初选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集中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加入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征召过程全程公开透明,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相关事宜,由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