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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警示办法出台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25日消息:为治理“庸、懒、散”等突出问题,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我县于昨天出台了机关效能警示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设定基准分值100分,实行倒扣分积分管理,扣分周期为一个年度,并对扣分情况进行每季度通报。适用于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及在苍南的各类直属机构。
  该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分级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机关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机关效能警示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累计扣分达20分的单位,列为黄色警示,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并责成该单位限期整改;达30分的单位列为橙色警示,对该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下发书面警告;超过40 分的单位,列为红色警示,对该单位主要领导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并取消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记者 冯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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