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苍南县首届浙闽“五人制”足球邀请赛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县委“双海双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浙闽文化与体育的交流和学习,更好的推动浙闽两地足球运动健康和谐的发展,丰富广大足球爱好者的业余生活,从而达到增进友谊、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强身健体的目的。经研究决定,举办苍南县首届浙闽“五人制”足球邀请赛。
附件:1、苍南县首届浙闽“五人制”足球邀请赛报名表(点击下载)
2、竞赛规程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苍南县体育局
2012年12月16日
附件二
苍南县首届浙闽五人制足球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3年1月1日至3日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青少年足球中心举行。
二、参赛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晋江市、福鼎市、柘荣县、浙江省青田县、温州市各代表队。
三、参赛资格
除外邀球队外,其他参赛球队经资格赛决出,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12人。
(二)参赛队下载报名表,于2012年12月23日前报名,并于2012年12月31日将报名表报送组委会,电子邮件399061680@qq.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组委会联系人:郭雄侠,手机:13566122226电话:0577-68881261 传真:0577-68881261。陈利军,手机15058746737,负责联络福鼎市队、柘荣队、青田县队;王莉莉,手机13575407580,负责联络福州市队、晋江市队。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各参赛队根据抽签结果,分四个小组打循环赛,前两名进入决赛阶段比赛。
(二)决定名次办法:
1.各队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队不得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淘汰赛阶段如遇两队在比赛时间打平,则直接进行点球决胜负)。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通过互罚点球决胜负。三队积分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六、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全场比赛为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每半场每队允许有一次暂停,时间为一分钟,在暂停的时候教练员可以对球员进行指导,但球员不得离场
(三)每场比赛每队上场运动员不得超过10人,其他运动员一律到场外观看。
(四)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在整个比赛期间内有效;同一名运动员累积2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然停赛下一场比赛(除组委会另有追加处罚外)。运动员出现一张黄牌,运动员交纳罚金费20元,第二张40元,第三张80元,以此类推;一张红牌,运动员交纳罚金费40元,第二张80元,第三张160元,以此类推。以上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
(五)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必须整齐。
(六)比赛球鞋为胶底或类似质料制成的帆布、软皮面球鞋,并戴上戴护腿板。
(七)比赛场地为室外五人制人工草坪足球场。
(八)使用4号球。
七、录取和名次
本次比赛取前三名球队予以奖励。
八、竞赛接待和经费:
1、外邀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本地参赛队食宿自行安排解决,经费自理。
2、每队需缴纳保证金500元,报到时交组委会。
3、报到地点:福鼎市、柘荣县、青田县代表队到维也纳客栈报到,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西路和东仓路交叉路口,联络人,陈利军;福州市、晋江市代表队到苍南灵溪南奥商务酒店报道,地址:灵溪镇建兴西路,联络人,王莉莉。
4、各代表队要自行购买运动员保险,如遇比赛中出现的伤害事故,由运动队自行负责。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