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购进不合格烟花爆竹牟利 12名嫌疑人被移诉检察机关
苍南新闻网11月28日消息:为贪便宜,我县两烟花销售点通过非法渠道,低价购进大量不合格烟花爆竹销售牟取暴利。本以为自己觅得一条生财门道,却因触犯法律入了班房。近日,我县警方查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烟花爆竹近300箱。
9月初,宜山派出所民警根据日常走访,发现宜山镇环城西路一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登记进货量与销量相差较大。经调查,该店与另一位于南市街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均由金某、吴某等人共同经营,他们贪图便宜,避开正规进货渠道,非法向他人购买烟花爆竹,并销售给顾客。9月18日,警方对该两处存储窝点进行了查处,共缴获烟花爆竹近300箱,抓获犯罪嫌疑人金某、吴某等5人。
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这些烟花爆竹随意堆放在居民住宅区,房屋内未见消防器材、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木质结构的楼梯也未作任何隔离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周边居民住户安全,警方调派专业车辆将劣质烟花爆竹全部转运至安全地点,并统一进行销毁。
经审查,吴某等人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吴某,男,45岁,苍南人。据吴某等人供述,年关将近,为牟取利益,他们从苍南籍的林某手中低价购入劣质烟花爆竹,并储存在家中或仓库,待到元旦、春节时再高价售出牟取利益。截至11月23日,吴某、林某等共12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均已被我县警方依法移诉检察机关。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不买、不放。同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的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防止危害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讯员 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