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6日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林向光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常态,按照县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深入实施“双海双区”战略,全面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