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上级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从2015年1月起,建立县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制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半天。
二、接待地点:县信访局涉纪接待室。
三、接待方式:实行预约接访。凡需县纪委书记接访的,一般要在接待日5天前通过来访(县纪委信访室)、来电(0577-68881196)进行预约,按照预约顺序进行接访。
四、接待范围和内容: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中共苍南县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