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9月1日消息:对近日媒体曝光的“毒凤爪”事件,灵溪市监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清查。
此次行动以浙闽副食品市场、超市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户、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涉及“财哥”酒鬼凤爪、“伟一”乡吧佬凤爪、“逸顺”野山椒凤爪、“徽祥”野山椒凤爪、“御味园”山椒凤爪、“鑫土”野山椒土鸡爪、“百乐福”野山椒凤爪、“曹佬大”野山椒凤爪等媒体公布的八个品牌凤爪,一律封存、停止销售。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白色的“凤爪”也要求经营户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并指导经营户切实做好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台账。执法人员还对经营户销售的每个品种的“凤爪”抽样登记,以便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测,确定是否含有“双氧水”等非法添加物。
此次行动,灵溪市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9户,责令下架凤爪1283包(其中:查扣5包)。下一步该分局将配合县局统一行动,开展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的自制泡爪等熟食清查抽检行动。(通讯员 潘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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