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8月19日消息:记者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了解到,龙港镇经济适用房今日开始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5日,套房均价3880元/平方米,共有353套房源。
据了解,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工程于2012年3月开工,现已结顶。总投资1.5亿元,位于龙港镇七河村(彩虹大道以西),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经悉,本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必须为项目所在地龙港镇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具有龙港镇常住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满5年(截止日2013年7月31日,下同)的已婚人员(含离异或丧偶)或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无房户或现实际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2年度龙港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00元的80%,即23120元。
另外,根据《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定,符合购买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军人,市级以上劳模、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将给予优先解决。(记者 许师师 李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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