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7月31日消息:近日,惠泽广大居民的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在我县全面展开,其中钱库镇和灵溪镇作为试点单位已率先启动该项工作。我县凡出生28天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投保,每人每年只需交50元,最高可赔付3万元,意外医疗费用可报销2000元。
最近,钱库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玉兰有点儿忙。7月23日起,钱库镇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工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镇里聘请了一名专职人员担任三农服务主任,统筹负责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9大社区各指定一名负责人;118位协保员分别进驻118个村落,镇、社区、村落三级联动开展参保工作。这段时间,刘玉兰一直在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本周之前她得将118名协保员汇总给中国人寿保险苍南支公司,下星期她还要组织全体协保员参加保险知识培训,以便能够尽快驻村服务,尽早落实参保工作。
“我们现在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群众多发病、常见病的就医问题,但不小心发生摔伤、被车撞伤等意外伤害时却不能报销门诊。”李玉兰告诉记者,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政府主导、中国人寿承保的一项惠民工程,是对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保障的有效补充,可以有效填补我县在人身意外伤害补偿方面的空白,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人寿保险苍南支公司经理刘宏直告诉记者,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小额人身保险的一种,比起传统的意外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低廉、保障适度,能够有效体现保险保障价值,如果居民拥有小额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额度的赔偿,从而大大减轻居民负担。同时,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能够帮助低收入农民获得必要的保险保障,增强农村家庭抵御意外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坚持群众个人自愿参保的原则,我县凡出生28天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投保。有意愿参保的群众可以将保费交由村里的协保员收取汇总,以乡镇或行政村为投保单位,统一向中国人寿苍南县支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费最大限度降低到每户每年100元或每人每年50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出资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投保,让广大村民享受优质高效价廉的保险服务。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了各种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事故,交通意外事故,从事农业生产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赔付方式灵活,不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报销相抵触,参保对象若是在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身故、残疾等事故,个人参保最高可获赔3万元人民币保险金额,以户参保的最高可获赔6万元。同时,因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最高可报销2000元,以户为单位的最高可报销6000元。采取整村统保模式的,保险公司除了赔付个人3万元保险金额外,还增加了疾病身故保险金额每人2000元,疾病身故等待期90天。
据悉,在试点工作结束后,今年9月份,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作,今年力争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达5%~10%以上,2015年参保率达10%~15%以上,有效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我县广大城乡居民撑起“保护伞”。(记者 朱笑颖)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