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屿九号公馆一期如今已经关闭,成为新人拍摄婚纱的首选景点。 赵用 摄
景山公园半山腰的“吾同茶楼”一景。 苏巧将 摄
江心屿九号公馆二期装潢考究,此前也是作为高档会所从事餐饮业。 赵用 摄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就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门召开协调会,确定将江心屿九号公馆一期、江心屿九号公馆二期、景山公园“吾同茶楼”等5家经营场所作为首批重点整治对象。
市正风肃纪工作组要求,这5家经营场所须限期清理到位,其中,江心屿九号公馆一期和二期、“吾同茶楼”要在本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如发现执行不力现象,将对相关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实行严肃追责。
禁令之下,那些占用公共场地却只供少数人进出的“乐园”,如今怎么样了?不得不谢客的背后,会不会出现“翻烧饼”现象?前天,记者走访部分整治对象,发现江心屿九号公馆一期和二期已经关门停业,但尚未恢复原功能,其余整治对象仍在营业。
江心屿九号公馆一期状态:停业
江心屿,东首沿江的一条小路上,绿树掩隐着一排别致的西式建筑,中间,一片木栅栏围出小花园。这里是英国驻温领事馆旧址,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由某企业租下,变成会所,名曰九号公馆一期。
记者走访时,原本是“九号公馆”迎客时间。如今,小花园的木栅栏结起蛛网,几个新人翻过栅栏在里面拗造型拍照。主楼的落地玻璃门紧闭,一串铁锁锁上了一屋子的冷清。
附近岗亭里,一个在江心屿工作了6年的保安说,当年“九号公馆”刚开张时还挺招摇的,装修豪华不用说,单单第一年租金就要35万元。而且只对会员开放,商家用摆渡船接赴宴者登岛。虽然是文保单位,作会所使用后,游人就被“会员制”、高消费挡在门外,无法进去参观。
不过,近年来,“九号公馆”门庭冷落了。先是今年1月,市总工会向鹿城区发函,要求恢复其原先约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接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温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明确市区各类公园内,严禁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餐馆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前不久,市正风肃纪工作组又将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要求限期整改。
目前,该会所已经停业整顿。
江心屿九号公馆二期状态:停业
在江心屿北侧,和瓯北隔江相望的隐蔽处,有一个九号公馆一期的“分身”,叫九号公馆二期。
与一期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不同,二期的建筑比较现代,尖顶的大堂前也有一圈栅栏,在草地上围出一个庭院。相同的是,二期也只做高档宴请,每桌消费也基本要五千元以上。
据有关部门透露,九号公馆二期所在的建筑原定功能是鹿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0年3月出租。出租后第二个月,经营者将其装修成会所,改变了房屋结构,在原建筑面积1328平方米的基础上抬高局部建筑,使违法建筑面积达到685平方米,并占用了江心屿景区绿地面积1708平方米。
由于改变公共场所功能,且存在违建现象,市正风肃纪工作组要求该会所限时停业整顿,并恢复原功能、对外开放。
记者走访时,看到该会所大堂的一扇玻璃门虚掩着,门厅里堆放着杂物。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走出来说,“这里关门了,要吃饭找别的地方去吧。”
记者问该工作人员,以后还开业吗?
答,不好说,应该不开了。现在客人都没了,开着亏啊。
再问,既然不开了,你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这名工作人员一脸茫然又有点懊恼,“有些东西还没搬走呀,老板说得有人看着。”
景山公园“吾同茶楼”状态:营业
前天上午9时许,市区景山一如既往地展现出它悠闲的意境。不过,在温州市康复医疗中心旁边,一处格调时尚的茶楼,不时飘出流行乐曲《光辉岁月》的声音,打破了这种自然韵律。茶楼正面写着“吾同”两个招牌大字。
茶楼大门玻璃墙上贴着一张海报,列出“福鼎白茶”等茶品名称以及“湖岭牛肉面”、“意式蔬菜沙拉”等点心名单。茶馆一楼前台两侧分布着开放式用餐区,二楼还有几个小包厢。
前台一位服务员告诉记者,茶馆的营业时间为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主要提供茶水和点心,另外附带炒青菜等简单小炒,预计再过十几天还会推出新料理。记者询问包厢如何预订,她说目前一楼场地可以用餐,而二楼的包厢不开放,原因不清楚,至于什么时候可以开放要等公司通知。
记者了解到,该处房屋原功能为运动健身场所,以前出租给企业经营餐饮,取名“吾同厨艺”,后来改为目前的茶室。在装修茶室时,经营者将单层空间(约6米高)分割成两层,并在二楼隔出几个包厢,面积增加了约500平方米,存在违建问题。
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向经营方发出了整改通知,要求他们于本月25日前按照要求进行转型。这位负责人还称,经营方已经表示愿意转型。
整改意见
市正风肃纪工作组:
限期整治还景于民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要求,对会所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初步整治。江心屿九号公馆一期、江心屿九号公馆二期、景山公园“吾同茶楼”等5家经营场所由于明显改变原规划功能、违规出租经营,群众反映较多,被列为首批重点整治对象。
市正风肃纪工作组要求,上述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要在规定期限内彻底关停并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使用功能,确保还景于民、还园于民、还绿于民、还遗于民。相关业主方与商家要提前终止租用合同,合同到期的不再续租。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保证相应公共资源恢复原规划确定的功能,防止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
市正风肃纪工作组将对上述经营场所的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如发现执行不力、未按期处置到位等问题,将对相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行严肃追责。
政策解读
三类场所属于整治对象
严把景区租用“准入关”
除上述几家,还有哪些场所属于今后要整治的对象?
近日召开的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者个人经营。
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园,使其改变原功能。因城市建设需要,确需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必须经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手续,占用期满后予以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市正风肃纪工作组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将三类场所列入整治范围。即,实行会员制的私人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包括类似于会所的高档餐饮、娱乐场所,及各类俱乐部、交流中心、接待中心、培训基地等;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包括违规出租经营的历史建筑、文保单位、烈士纪念设施、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登记擅自对外出租经营的场所。
市正风肃纪工作组表示,从前期排查情况看,我市景区、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厅问题并不突出,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少量中高档酒店、会所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公众使用,也给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
我市除了采取取缔、关停会所等措施,还将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餐饮、娱乐等设施的审批手续,严肃查究违规行为。同时,落实监管责任,严把租用“准入关”,坚决杜绝违规占用公共资源、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
针对符合规划设计功能的杨府山公园和沿江防洪堤景观等公共场所的餐饮、休闲等设施,市正风肃纪工作组表示,这些场所应参考建筑容积率确定经营规模,结合其经营业态、排污等情况,经评估予以合理保留。保留的服务场所必须禁设高档包厢,不能设置最低消费及其他附加消费条件,确保其大众化属性。
短评
切莫关一扇门开一扇窗
姜巽林
私人会所等高档餐饮、娱乐场所“侵占”公园、景区,公众对此早有不满。
公园、景区是公众的游憩之地,不是私家园林。会所等违规经营场所的入驻,扭曲了公共场所的公益性质,对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也是一种破坏。不仅如此,私人会所以及高档娱乐场所还往往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敏感区域,影响党风政风,败坏社会风气。
针对“会所歪风”,我市出重拳整治,坚决取缔占用公共资源却为少数人服务的经营场所,并要求限期整治,这些正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新闻。
但是,仅仅关停会所,或将其从公共场所中驱逐出去,还只是肃清风气的一步。搬离,毕竟只是物理上的位移,如果仍有“市场”,已经关张的会所会不会改头换面或以更隐蔽的形式“死灰复燃”很难说。
会所整治不能“关上一扇门又打开一扇窗”。要彻底消除“会所歪风”,就必须从根源上清除其“市场”。因此,我们既为业已出击的一连串“铁拳”点赞,也更期待有关部门进一步从严约束权力,明确权力边界,从根本上强化制约;在接下来的整治中继续扩大排查范围,铁腕斩除暗藏在会所中的隐性腐败,如发现领导干部存在不良行为,就要不讲情面地严厉处置,该处分的处分,该曝光的曝光,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公共权力本身源自公众,广大市民也要坚决捍卫自身权力,主动参与监督举报,督促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严厉问责,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应该关门的违规场所连扇“窗户”都不能、不敢、不愿再开!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