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7月9日消息:近日,县教育局到灵溪二小、灵溪三中、灵溪二中巡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强调各校招生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现,办人民满意教育。
在巡查过程中,该局主要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各校的招生流程、公示情况,并到招生现场察看了学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和认定工作。
据悉,今年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开展,对招生工作提出“两个坚持”的要求: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公办学校实行分期、分批招生办法,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同时,所有学校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常态编班;所有学校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谈)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除农村山区学校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再招收寄宿生和寄午生。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68881200;县教育局监督电话:64751553。(通讯员 杨守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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