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6月17日消息:无船名号、无船籍、无船舶证书的“三无”渔船非法下海捕捞作业,被执法部门扣押并告知处罚款7万元,结果五名渔船女股东嫌处罚太重而大闹执法办公室。近日,龙港警方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王甲、林某、陈某、王乙、杨某五妇女予以行政处罚。
据悉,在全县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检查扣押二艘“三无”渔船,并口头告知各罚款7万元,但二艘渔船船主一直不肯接受处罚。
为了给执法部门施加压力,企图达到减轻处罚目的, 10日,林某等渔船股东到县海洋与渔业局吵闹,经劝阻后离开。16日,林某等人再一次到该局吵闹,有的坐上办公桌,有的高声吵骂。经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劝离仍不肯离开,且时间持续2小时,严重扰乱单位办公秩序。
据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介绍,对二艘“三无”渔船分别处以7万元罚款,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的,并充分考虑处罚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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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通讯员 薛建贺)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