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6月5日消息:余某本想顺手牵羊,顺走俩手机,谁知马上被发现后,为了逃脱,将人打伤,盗窃成了抢劫。近日被告人余某被苍南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1月13日12时许,余某经过王某摆在龙港镇双龙工业区某公司前的摊位时,发现被害人王某放在摊位上的两只手机,遂临时起意,到摊薄边假意询问,借机伸出右手把摊位上的两只手机放入他的上衣左内兜里。没走两步,余某即被王某和他朋友发觉。
尔后,当被告人余某欲逃离现场时被王某、吕某抓获。为抗拒抓捕,余某用拳头将吕某打伤。但是最终仍被王某及吕某扭送至龙港公安分局。经鉴定,被害人吕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盗手机已由王某当场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在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余某已经着手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遂,系犯罪未遂,结合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李查)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