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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伤医”案一审宣判 90后施暴者获刑一年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3日消息:几个月前,县中医院急诊科医生李某在医院值班时,遭一伙男子暴力殴打,导致三根肋骨骨折一事曾引起“公愤”。 4月2日,被告人即施暴者曾某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受审,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这是县法院近年来审判的首例伤医案。同日,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县近三年医患纠纷案件审判情况。

被告人曾某,苍南人,1992年出生,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又因酒后、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就是这个屡次因酒精麻痹犯事的青年,在刚出狱不久,又惹事了。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9日晚,曾某与郑某、李甲(均另案处理)、刘某(已行政处罚)等人在KTV唱歌,因孕妇吴某在卫生间内摔倒,便送其到县中医院就诊。就诊中,郑某认为医生李某态度不好而谩骂李某。当晚11时许,郑某又到急诊室找医生李某,曾某等人紧随其后。见郑某和医生发生争执,曾某和李甲借故生非,对医生拳打脚踢,将其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受害医生李某伤势为“轻伤”。

法庭认为,被告人曾某无视国法,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采取的不当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实质是一种非法的“医闹”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依法应予以严惩。最终,法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近年来,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医患矛盾日益突显。据统计,近三年,县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涉医患纠纷民事案件共21件,审结19件,比前三年受理数增长了61.54%。在医患纠纷案件中,经认定医方确有过错的案件约占95%以上,医方的诊疗不当致其败诉率高,而小型医疗机构管理不善也是导致医疗事故多发的原因。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调解难度大,甚至易激化为信访案件。且医疗鉴定结论公信度易受质疑,二审申请重新鉴定的比例超过一半。

面对不断增多的医患纠纷案件,县法院围绕既有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努力化解医患矛盾。县法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精神,尊重医疗诊治规律,准确认定医疗损害责任,并成立专门合议庭,提早介入、迅速查明案情,帮助联络法律援助,构筑医患纠纷案件的专业审理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严惩医闹,倡导依法理性维权。

此外,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和分析,县法院建议有关各方应注重源头治理,防范医患纠纷。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教育,以病人为中心,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做好风险提醒工作,并防止过度医疗;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医疗操作规程。司法部门要保持严打医闹行为的态势,快速反应、严肃查处,有效震慑不理想当事人,切实维护正常的医疗就诊秩序,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陈薇拉 方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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