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督评员队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群众性、开放性,坚持开门搞活动,切实加强对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大对活动情况的评议力度,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督评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督评员由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以及老干部代表等组成,人数为20人。
二、督评内容
1、对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2、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3、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调研成果及其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建议和意见;
4、对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
5、认真掌握各地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了解。
三、督评方式
1、邀请部分人员列席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评议会、“玉苍大讲坛”报告会、“苍南最美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等;
2、参加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
3、参加各种座谈、调研等活动。
四、相关要求
1、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督评员提供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联系方式,随时听取社会督评员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县委教育实践办负责社会督评员的日常联络工作,主动加强与社会督评员的沟通联系。
2、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为社会督评员工作提供便利,积极开展各项评议监督活动。
附:苍南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督评员名单
中共苍南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4年2月14日
附
苍南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社会督评员名单
一、老干部代表(2人)
陈如奏 原政协副主席,仪邦集团党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副总裁
项延勋 县关工委副主任
二、市党代表(6人)
孔爱月 龙港镇第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陈 颖 灵溪镇大门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开云 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志群 龙港镇江浦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忠何 浙江锦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邦荣 宜山镇兴南社区党委委员、芙蓉村党总支书记
三、县人大代表(4人)
方介新 马站自来水厂厂长
陈书亚 灵溪镇屿湖村委会主任
钟凤媚 灵溪一小办公室副主任
陈少甫 龙港镇中对口村支部副书记
四、县政协委员(2人)
陈焕照 金乡镇卫前社区卫生服务站
郑星洲 苍南县繁华家电商行经理
五、县政风行风监督员(2人)
洪 涛 县委党校教研室主任
陈君水 灵溪镇城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六、律师代表(2人)
刘清华 瓯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杨乃柱 法之剑律师事务所主任
七、村干部代表(2人)
杨成涛 宜山镇宜一社区党委副书记、宜一村党委书记
余新凯 金乡镇金星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