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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一企业偷排液氨 部门合力处置保安全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12月5日消息:12月4日上午,苍南县龙港镇威龙街74号发生企业偷排液氨事件,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龙港镇及公安、消防、安监、环保、教育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险情,并迅速疏散周边群众及幼儿350余人。目前,污染情况已得到有效控制,附近居民情绪稳定,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

经查,该起事故是附近一制冰厂违规排放液氨所致。苍南县公安、安监、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已经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邀请相关危化、环保专家对附近环境进行评估,重点对幼儿园周边进行详细检查。

污染情况得到基本控制后,苍南县立即在龙港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布置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和类似事故的发生。会议明确,一是妥善处置,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立即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安监部门牵头质监、环保部门配合做好对液氨储罐及管道中剩余的液氨抽取工作,抽取完成后,并在安监、环保、质监等专家的指导下对储罐等相关设备进行拆除,予以关闭;安监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剩余液氨进行安全处理,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再次发生泄漏事故;环保部门牵头做好临近河道水质及周边环境大气氨浓度监测和评估工作,并将检测、评估结果公布告知群众;龙港镇负责通知周围群众和企业停止向河道取水,并会同环保部门及时对污染河道进行科学处置,尽快恢复常态。二是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安、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迅速开展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妥善做好群众疏导工作。教育局和龙港镇及时开展对附近居民和学生的思想疏导工作,宣传安全防护知识。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生活、生产安全。

本网将及时报道事件的进展情况。(记者 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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