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法庭”,法律权威背后的温情
苍南新闻网5月29日消息:近日,在县人民医院的特护病房内,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莫某,正侧身面向审判台听审。原来,这是苍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盗窃案进行的一次特殊庭审,这也是该院今年第2次在“病房法庭”内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去年12月15日9时许,莫某携带1把镊子窜至灵溪镇城中路城北菜市场,用镊子夹走被害人牛某外衣口袋里的1部联想牌手机,价值人民币355元。被抓获后,医生诊断发现,莫某身体血管中有针头游走,正往心脏方向迫近,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在县医院特护病房执行。
县法院在受理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的公诉后,为有利于被告人接受治疗,决定在特护病房设立临时法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莫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真心悔过,并对司法机关的人性安排表示感谢。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涉案赃物已被追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莫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应受到惩罚和教育,但惩罚和教育的目的是拯救人,而不是毁灭人。”县法院刑庭庭长指出,“我们既要惩前毖后严格司法,也要以人为本治病救人。”
据了解,因案制宜开展“病房法庭”等特色审判方式为民司法,这是县法院之前就推出的便民举措。此外,“网上立案”、“网络调解”、“环保法庭”、“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合议庭”、“家事纠纷解决绿色通道”等特色便民审判方式,都是县法院近年来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有益探索。(通讯员 苍轩 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