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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问题米面”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6日 来源:苍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522,苍南县公安机关在“打假”专项行动中,现场查获添加可疑违法添加剂的成品湿米面700余公斤(现已销毁)、苯甲酸钠2袋(每袋25kg)、山梨酸钾20袋(每袋1kg)以及可疑白色粉末1袋等物品,苍南县公安局将可疑白色粉末及米面产品委托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可疑白色粉末中检测出“吊白粉”成份,米面产品中检测出含有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成份(这两种物质属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湿米面生产加工),未检测出“吊白粉” 成份。对现场抓获的李某、吴某等五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此案件引起了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作了批示,明确要求深挖彻查,查清流向,彻底追查予以销毁,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迅速成立联合检查组,明确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米面及相关制品专项检查,深入排查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米面加工小作坊、各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的米面制品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米面及相关制品中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米面制品的抽检力度,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予以销毁,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贯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的关注与监督。

苍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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