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5月6日消息:近期,我县老房拆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低建高”等违章行为多发,已经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县政府决定加强老房拆建管理工作,并就审批条件、巡查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加以明确,落实监管责任,遏制老房拆建涉及违章行为的发生。
对于老房拆建的审批,县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老房拆建及村民个人建房管理的通知》执行,统一纳入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如老房存在安全问题,经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且无修缮价值确需拆建的,参照《苍南县城镇规划区内危房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有关规定,按原拆原建程序予以办理。
负责规划区内老房拆建项目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监察管理工作的县住建部门,需加强巡查监管,对未获规划许可和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的老房拆建必须依法从严从快制止并及时组织人员拆除,杜绝“批低建高”等行为发生。而县国土部门需负责违法占地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监察管理工作,对老房擅自拆建、多占用地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快制止并及时组织人员拆除,杜绝“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行为发生。
各乡镇要负责对本辖区内规划区外土地权源合法的老房拆建进行日常监管工作,对未获规划许可擅自拆建和违反规划许可内容的老房拆建必须依法从严从快制止并及时组织人员拆除,杜绝新增违章发生。同时,各乡镇要协同国土、住建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及违章的老房拆建对象应及时函告供电、供水单位,供电、供水单位接函后10个工作日内应对该建筑实行断电、断水,并做好断后监管,确保不出现断后复通、私接私拉等行为。针对新增规模大、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章老房拆建项目,乡镇、国土、住建等部门要进行联合执法。
而对当前已经存在的“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低建高”等违法违章行为,我县要求各乡镇牵头组织对各自区域内的老房拆建涉及违章进行排查汇总,并于5月15日前上报县治违办,由县治违办统一纳入“两违”整治高压推进工程攻坚对象范畴,根据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及“四边三化”工作要求适时组织拆除。
按照规定,对未及时上报、制止不力致使老房拆建违法建筑产生的,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记者 李静静)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