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中心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防暴队员的公告
苍南县灵溪中心派出所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防暴队员(协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防暴队员(协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苍南县户籍的男性公民,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5年1月31日前出生至1983年1月31日后出生)。
(四)身高1.75米以上(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高校、中
专体育专业毕业人员,体校、武校高中以上毕业人员, 公安经历人员,有体育特长,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4月16日14时至18日17时,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灵溪中心派出所(灵溪镇玉苍路673-691号)A栋309室,咨询电话:0577-68802819。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四)、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灵溪中心派出所公开招聘协辅警人
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现场目测:五官、肢体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2、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60公斤杠铃卧推;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与方法》计算。体能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5、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予以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未录取人员,录用资格保留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相应岗位空缺,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灵溪中心派出所。
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