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平阳县南雁镇副镇长王祥近日通过选拔入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一职,与以往的干部拟提任公示不同,此次在他单位贴出的公示材料还包括了他的财产。记者昨日获悉,平阳县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建立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该县“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中入围的31位干部进行财产公示。
作为此次的财产公示人员之一,王祥自己名下没有房产,所以他把父亲的房子公示了。他说,这次推行财产公示制度非常好,不仅给广大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据了解,整个公示时间将持续7天。
据悉,平阳县目前出台的财产公示制度对象确定为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本人的财产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指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公示财产的内容包括了现金、存款、房产、机动车、有价证券、配偶以及子女的投资企业、上年度的家庭收入情况等等。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将对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财产申报公示事项负有监督职责,出现考察对象未如实填写或隐瞒相关情况,将责令其改正。平阳县委组织部将对拟提任考察对象财产申报公示中的疑点和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向相关单位发出查询函。该县的住建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证券机构、县工商局等部门机构将配合对公示情况进行核查。
平阳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必须对财产申报公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填写的,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拒绝申报或授权的,或核查中发现未如实申报、隐瞒不报的,给予取消提拔任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处理;对核查中发现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家庭收入的情况,又无法说明的,给予暂缓提拔任用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记者 沙默 报道组 丁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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