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3月24日消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后,授意对方给自己情妇送车送钱;将私人消费以公费接待名义报销,侵吞公款;滥用职权,签下大量安置协议……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谢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于3月21日在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4月至2008年10月,谢某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董某、雷某(均已判决)所在某建材公司承包工业园区内的填方工程业务提供关照。
2008年5月,谢某以其情妇温某(已判决)没车出行不便为由,授意董某、雷某买车送给温某。之后,董某、雷某便出资购买了一辆尼桑轿车(价值13万余元)送给温某。2008年至2009年,谢某又以温某生活困难为由,授意董某、雷某的公司以发工资、奖金的名义送给温某9.5万元。
2008年10月至2011年3月,谢某任县经济协作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钱库镇河西村下拨扶贫款3万元。2011年1月,他收受河西村一村委委员送的一只苹果手机(价值7038元)。谢某被指控犯受贿罪。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其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2008年3月,谢某利用担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授意其驾驶员苏某以接待专家的名义,采用虚假报销的形式将其在我县一酒店的私人接待费用予以报销,侵吞国家公款2.9万余元。
2004年9月至2007年4月,谢某任温福铁路苍南段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其间,明知被拆迁户不符合安置条件,采用直接签订协议的方式签订了大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此发放拆迁安置补偿款、按时清退奖金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共计36万多元。
在庭审中,谢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翻供否认。
对收受手机一事,他说,当时自己手机坏了,就叫河西村那位村委委员送手机给他,对方照办了。“不过,纯粹是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也不存在受贿”。
至于利用情妇受贿一事,谢某辩解:“我和温某不是情人关系,她只是我普通朋友而已。董某、雷某为什么送给她车和钱,他们之间有什么交易,我就不知道了。”
“不是你情妇,你为什么授意他们(董某、雷某)给温某送车送钱?”公诉人问。
“不是我授意的,我只是提个头,打个招呼卖个人情,就是热心帮助(温某)而已。”谢回答。
对此,公诉人称,在侦查阶段,谢某曾6次供述,他和温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承认是情人关系。
面对贪污侵吞公款2.9万多元的指控事实,谢某辩解,报销的钱,是2008年春节他宴请接待了土地、规划等几个兄弟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所花的费用,到单位进行报销时是“财务处理不好”,不存在贪污公款的行为。但公诉人称,经查实,该2.9万元为谢某私人消费的费用,并非公家接待产生的费用。
就“签订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一事的相关指控,谢某称这样做是为了赶工程、增进度,给国家省钱,不是损失,反而是减少损失。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谢某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激烈争辩,整个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仍未走完庭审程序。鉴于案情较为复杂,经过当天一上午的庭审后,法院决定休庭,择期再审。(记者 惟翋 通讯员 黄云峰)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