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耀星/文
近年来,我县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引起了省内外教育界和各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早在去年12月10日,副省长郑继伟就我县立足县情,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批示:苍南县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现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的分类管理,公共财政大幅度支持民办教育,教师的待遇有了保障,民办教育发展前景看好。请各地学习借鉴。同时,从今年3月4日以来,浙江桐乡、淳安等地纷纷组团前来我县考察取经,探求我县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捷径,分享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的丰硕果实和无限春光。3月21日,省编委办副主任陈艳一行到苍南调研民办公益性服务组织机构的发展和自身建设时,对我县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事业更是给予很高评价,赞誉有加。
起步早 拓展快 异军突起
我县民办教育经历恢复、整顿、发展三个阶段后,逐步打破了政府包揽办学的传统格局,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和社会就业压力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我县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随着上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1997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从此告别以往作坊式的简易学校,走向规模化经营。而我县民办教育起步更早,总量更多。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涌现了求知中学等一大批民办学校。目前,全县共有民办学校230所,在校生6.6万人,占全县在校生总数的31.4%。
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不仅扩大了我县的教育资源总量,增加了人民群众选择教育的机会,而且促进了公办和民办学校良性竞争,增强了教育发展的活力,更为政府节省了教育经费。仅基础教育阶段,每年就为财政减轻了近3个亿的教育经费负担。县教育局局长叶信迪告诉记者,与我省杭嘉湖地区相比,苍南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但是,苍南民办教育经过长足发展已形成一定的地方特色和风格,为苍南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有目共睹的重大贡献。
给力足 亮点多 综改“绩优”
2011年我县启动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形成了推动我县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强大动力。从县情实际出发,我县又依据温州市民办教育“1+9”文件,出台了苍南县的实施意见和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等6个实施文件。同时,还举办了3期专题政策培训会,全力破解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为赢得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优异成绩夯了实组织基础,提供了政策保障。
法人分类管理达到预期目标,财政扶持力度得到明显加强,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所突破,优惠扶持政策得到基本落实,教师二元结构得到初步解决,产权及回报制度改革有新的起色。叶信迪告诉记者, 分类不当造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法律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民办教育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和源头症结。我县按照营利、非营利性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的政策体系,引导民办学校分类发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营利性的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法人。分类管理是这次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最大基点。我县把扶持的重点放在全日制、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这类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给予全方位、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对非全日制、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则给予放活,通过市场机制办学。据了解,根据自愿申报,我县首批相对优质的19年试点学校(含民办中小学6所、民办幼儿园13所)全部选择民办事业单位法人。
在财政支持上,我县从2012年起,除了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外,还以生均教育事业费为基准,建立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教育服务的经费投入。截止2012年12月底,县财政已拨付给民办学校的专项奖补资金(含民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达664万元,拨付给求知中学等6所试点学校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000多万元。预计2013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将达3000多万元。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民办学校的建设、运行和发展。为了破解这一瓶颈,我县出台金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结合温州金融体制改革进行多方面的探索,采取了扩大民办学校贷款权益;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民办学校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为民办学校提供校产按揭贷款和发行特定投向民办学校的金融债券服务;以及探索组建由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苍南县民办教育担保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办法,尽力让金改政策惠及民办教育改革。
我县为进一步改善民办教育的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还出台了积极开放教育投资、生产领域;税收土地方面实现公平待遇;实行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等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同时陆续推出一批高端项目吸引民间资金创办优质学校。2012年,作为温州市十大教育引资项目之一的温州新星学校小学部已完成5000多万元的投资,共招收学生800多人。苍南县狮山中学、温州新星学校初中部建成温州市民办窗口学校。今年,县城新区将提供25亩用地,计划引进具有台资背景的高端特色民办幼儿园,投资在3500多万元以上。
由于身份、待遇的二元结构,人难进,人难留,成为影响教学质量、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突出矛盾。直面矛盾,破解难题,我县适时推出落实社保新政策、落实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落实平等管理的各项待遇等“三项”措施。我县规定,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困难救助等待遇。民办学校由此增加的社保经费支出,则由政府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予以资助解决。我县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绩效工资标准70%的水平,制定并落实了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保底但不封顶,一些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可以提高三分之一左右。我县允许公办教师在公办与民办学校间自由流动,并将其人事关系进行了代理,以解除后顾之忧。2012年县教育局还派遣18名公办学校骨干教师到首批试点学校支教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支持。2012年,民办学校教师共有173人次参加教师资格证专项培训、2700人次参加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科学的产权制度、回报制度是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动力之一。为弥补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在产权、回报制度方面的空白,我县明确规定“出资财产属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所有,出资人产(股)权份额可以转让、继承、赠与,但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回资金”,这给民办学校创办者吃了定心丸。
扶持大 提升多 “幼教”出彩
大幅度提升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金奖励创优创特幼儿园,专项补助特殊困难儿童,全面提升实施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民办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政策,有序推进城乡幼儿园均衡发展……如一缕缕金色的阳光普照,如一丝丝甜美的甘露滋润,如一习习暖人的春风荡漾,一项项的措施和扶持政策,让我县民办学前教育茁壮成长,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有幼儿园21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所,民办213所,民办为主已成为我县学前教育的重大特色。早在2011年,我县就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县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并逐年递增,作为撬动民办学前教育新一轮发展的“支点”。乡镇财政也安排配套经费,用于改善当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条件。我县还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当年上省一、省二、省三级幼儿园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同时,加大对农村山区幼儿园装备的补助力度,每年投入100多万元,集中采购幼儿图书、玩具及小媒体等,为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锦上添花。
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不能让一个孩子,特别是贫困孩子落下,不能让他们输在同一起跑线上。我县为让特殊困难儿童能共享幼教事业的发展成果,出台了《经济困难家庭学前儿童入学经费补助实施办法》,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 福利机构监护幼儿、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家庭的幼儿、中重度残疾幼儿,每人每月给予80元补助,全年补助达到800元。2003年开始,我县还启动示范性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通过“送教下乡”、“结对帮扶”等方式,在科学管理、保教工作、教育科研、师资培训、物质资助等方面进行结对支援。2011年,我县大力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帮助农村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第一批共有80多所幼儿园参与,覆盖全县所有8个教育学区,辐射绝大部分乡镇,让广大城乡孩子在拉近心与心距离的同时,也共同搭建起“了解、团结、开心、出彩”的美好平台。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