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明/摄
苍南新闻网3月16日消息:3月15日,我县在县城文化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现场投诉、地方名优商品展销、便民服务、短信平台发送消费温馨提示、真假商品鉴别、食品安全检测、专业委员现场答问、“3·15”雷锋岗位在行动等各项精彩纷呈的活动,赢得广大消费者的广泛参与和如潮好评。各分会场活动也由各地消保委分会负责组织,全面开展。县领导高亚男、邵潘锋、冯兴钱等参加活动开幕仪式。
据县工商部门介绍,去年全县工商部门和消保委组织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消保工作的长足发展。全民维权意识深入人心,消费环境全面改善,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明显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据统计,全年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3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新建8所生态消费教育学校、3所特色生态消费学校、2家生态消费体验基地。今年,我县消保工作将以“3·15”活动为契机,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为宣传主阵地,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3·15”活动年主题,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消费运动的热情。要拓宽生态消费教育面,多方式、多载体地加强生态消费宣教活动,使生态消费教育渗透到不同区域和消费领域,促使生态教育覆盖率达到50%的行政村(居)委员会。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和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通过介入维权、参与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消费评价与监督,引导和教育消费者践行生态消费模式。要综合运用调查、调解、诉调对接、揭露批评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经营行为指导规范及监督,引导企业树立生态消费责任意识。向企业宣传生态生产、生态消费,促使企业本着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生产健康、安全、环保、低碳的产品。要积极探索与政府各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消费维权联动机制,提升消费纠纷解决的效能与速度,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县领导要求,广大经营者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符合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出现安全问题后及时为消费者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青睐。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处理和预防消费安全事件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对涉及消费安全的重点领域及时进行抽查和监督;有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要高度关注消费安全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消费教育,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货币选票”,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标准及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发挥消费者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源动力。同时,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合法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和法律框架体系内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消费环境。(星文 华志 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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