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3月11日消息:截至3月7日,我县分两批成功挂牌出让15宗海域使用权,总面积达704亩。
出让海域位于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用途为工业用海,海域使用权限为50年,由温州福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温州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州宝绅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摘得。其中第一批出让海域3宗,面积约276亩,出让金达0.63亿元;第二批出让海域12宗,面积约428亩,出让金达1.17亿元。
据悉,已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海域使用权不仅可以抵押、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继承,而且其权证可以代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用海项目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这为全面推行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奠定了基础,也为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日前,副县长陈国苗主持召开海域使用权出让金收缴问题协调会,会议研究了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第一、二批共二十宗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金收缴问题,明确了海域使用权出让总价由海域使用权出让金、挂牌前支出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权)出让金等四部分组成,以及各项出让金组成由谁收缴等问题,从而为今后顺利开展海域使用权出让工作创造了条件。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精神,今后县填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国土局、住建局制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共同实施。(通讯员 尤祖锁 鲍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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