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比学 张 洋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之一,提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号角已吹响,蓝图已绘就。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走进国家权力机关,一份份有见地的意见建议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领导干部的办事准则……
民主是体制也是机制,它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恰如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民主政治多姿多彩,凝聚了13亿中国人的心,推动着“中国梦”早日实现。
人大制度:更多的代表来自基层
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特点。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走进国家权力机关,自然是这一民主制度青春永驻的“秘诀”。
2013年1月7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外宣布,到2012年12月底,全省122个县2159个乡圆满完成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标志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已依法、有序、圆满结束。
据统计,在各地选出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比上届分别上升5.84%和3.84%,妇女代表的比例分别上升1.85%和2.67%,党政干部比例分别降低4.37%和2.42%。“两升一降”,让代表结构更优化,让更多的代表来自基层。
为了保持民主制度的活力,代表们没有忘记自己肩负的责任。如今,设“代表之家”、建“民意表达室”、创立人大代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制……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走上田间地头,走近寻常百姓,听民情、知民意、代民言、解民忧。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大代表纪保金就是其中之一。
“家住黎明,生活不行”,“现住黎明,幸福安宁”,纪保金经常挂在嘴边的这两句顺口溜,说的就是东塔镇黎明村口的那条干道。“这条干道30年没建起来,两年前,我和其他代表写了一份建议,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并立项。”纪保金说。可是,修路需要村民挪动宅院。作为人大代表,老纪不辞辛苦,把百姓的困难反映给政府,把政策的实惠讲给百姓。前不久,村口的干道终于建成通车了。
像老纪这样的人大代表,基层还有很多。他们来自基层、服务基层,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切实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能够充分反映群众的意愿。
协商民主: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如果把民主政治比作一场演出,协商民主便是这场演出中不可或缺的精彩大戏。如何演好这场戏,每一位政协委员的尽其能、用其力、施其才,至关重要。
“到乡村去接地气!”“到社区去察民情!”近期,一场以“进网格、进农村、访民情、表民意”为主题的“两进”活动正在湖北省宜昌市如火如荼地展开,县市两级政协委员足迹遍布121个社区和87个乡镇。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搭建常态化的与民互动平台。”据湖北省宜昌市政协主席李亚隆介绍,宜昌积极探索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刚刚出台了政协委员进网格进乡村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
政协委员“沉下去”,社情民意“传上来”,从城市规划建设到社会管理创新,从特大城市人口发展政策到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一份份高质量、有分量的意见建议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考。
党委想什么,政协谋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为了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好帮手”的作用,十八大报告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
一声令下,亮招频出。“不可忽视的是,党委、政府也是协商主体。”广州市委第一时间提出“三个主动”——主动向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动委托政协开展重大课题调研,主动推动参政议政成果转化。
在江西,“专题协商”已经成为响当当的品牌。“去年政协有关文化建设专题调研的多个建议被写进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江西省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徐礼丰说,“我们从政协请来了很多专家,他们提出的建议具有预见性、战略性和操作性。作为政府部门,今后将继续充分利用协商民主这个平台,问计问策,改进工作,减少失误。”
基层自治:群众的事由群众做主
人民当家做主,离不开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一个民主国家的建立和维持,首先需要每位公民对自身民主素养和能力的培育。基层自治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在湖南省长沙市登仁桥社区,就有这样一个基层自治组织——龙珠英人民调解工作室。
登仁桥社区91岁高龄的梁大爷,由于身体需要人照料,而三位子女对怎样承担扶养老人的义务有分歧。得知情况后,调解员龙珠英立即约谈老人子女,成功化解了这起家庭纠纷。“以前,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当事人往往会找到街道办、政府。现在我们在社区就可以解决了。”68岁的龙珠英,退休后一直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调解服务。她的行为感染了身边很多人,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社区志愿者已加入其中。“矛盾纠纷由工作室调解,我信得过!”梁大爷说。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这是对过往实践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建设的导航。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基层自治在神州大地尽情绽放。
2012年年底的一天,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二五四社区的退休党员白宝明吃了午饭就赶到街道办。“这个月的低保联席审批会议又要开了,我得早点到。”白宝明说,群众关心的事,就得摆在台面上让大家议。不只低保审批,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等凡是涉及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事项,都需要经过低保联席审批会议通过。
“基层民主,早已在百姓心中深深地扎根。”在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秀玲看来,“现在,百姓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越来越高,能力也越来越强。群众的事,就得由群众做主。”
法治中国: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的重要保障。
2013年2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开门立法”,将群众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自2008年以来,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的行政法规草案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予以公布。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只是一个“规定动作”。
“良法在于行,尤其需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行政决策是否具备民主科学机制、行政执法是否有效保护相对人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否便捷高效,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如今,“是否合法”、“有没有依据”,已经成为许多领导干部的口头禅,一个个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正在建成——
广东省广州市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规定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必须保障群众知情、参与、表达、监督;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打造执法标准操作程序制度体系,实现执法标准统一、流程控制严密、执法细节准确;
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在“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基本实现“依法征收、阳光补偿、温馨安置、和谐拆迁”。
……
民主前行,法治相随。民主法治已成当今中国的时代潮流,势不可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在新起点上又出发。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