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内心很深很深,深到可以钻进那么多的公式和数字;
他的内心好浅好浅,浅得让真相和答案一窥即见……
章宣静(左)与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专业指导组组长于朝研究员合影
记者 简宁静
未曾入过伍,没有当过侦察兵,但在侦查涉及财务账目的经济犯罪领域,他的刚毅和细腻,就如他给自己取的网名那样,是个不折不扣的“侦察排长”。
“作案前处心积虑设计,作案后千方百计掩盖”在分析了利用财务知识作案这类犯罪嫌疑人的共性后,从事司法会计已有14个年头的县检察院技术科长章宣静,与记者道出了他的破案“法则”——“我始终相信犯罪必留痕迹,就像命案现场会留下作案蛛丝马迹,经济案件也一样。”
因鉴定过震惊省、市、县的矾山民间非法集资“抬会”案,章宣静一时名声大噪,但更多时候他是与孤独作伴,在一个个案的迷宫里,摸着无形的痕迹,找寻出口。十四年来,章宣静共检验鉴定各类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达200多件,其中有30多件为看似无解的复杂疑难案件,为公、检、法部门侦破、起诉、抗诉、审判案件提供和固定犯罪证据,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为职务犯罪预防挡起一道密不透风的墙。
将职务犯罪“算计”到底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反腐败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而作案者往往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单位或部门领导,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相当的处事社交能力。“算计”他们何尝容易,章宣静坦言,这不仅要求司法会计人员有很高的综合素质,既要懂专业知识,又得通法律和电脑,更需把牢自己的“心门”。
记得有一年,反贪部门受理了某村委会书记章某涉嫌挪用巨额资金案,当时章某气焰非常嚣张,更威胁举报人说:“你们是告不倒我的,不管县里还是镇里都有我的人,我都能摆平。”而当章宣静接手此案的鉴定工作时,也受到了所谓“糖衣炮弹”的夹击,在众多登门拜访的说情者中就不乏他的亲朋挚友,但无论宴请还是送礼,都被章宣静“无情”地拒之门外。章宣静用他“固执”、“原则性”捍卫了法律应有的公正无私,他刚正不阿的办事作风也因此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最终,这位自诩“不倒翁”的村书记还是“倒”下了,为自己的私欲和贪念埋了单。
三年多前,我县侦破一起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韩某利用软件漏洞作案多达169笔的贪污案。由于韩某作案的原因多是招待朋友之需,使得“挪钱”随机随意,毫无规律可循,就连当事人本人也搞不清究竟“动”过多少次“手脚”,这也让该机关领导伤透了脑筋。虽然家属及时退还了31万,但如果不真正查清通过软件更改的总计次数和数额,将会影响对韩某的判决。
当时,这一难题便转嫁给了在司法会计行业中公认权威的章宣静。他通过翻查电脑里的日志记录,将其与实际开出发票进行比对,再将其中有领导签字的正常更改予以剔除,发现韩某都是采用小数点向前移位的方式,来更改软件中的应收税记录。由此,最后鉴定出结果是作案169起涉及金额26万多,这个鉴定结果得到了韩某本人的认可,韩某也因此获刑11年。
由此,章宣静深刻感受到,司法会计鉴定这项工作来不得一丝马虎,稍有不慎就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甚至出现冤假错案。而他在接手每一起鉴定或审计案件时,总是精心策划、仔细研究,确保百分百准确无误。早些年前,章宣静就曾接手一例对龙港某村干部疑似私分集体财产的举报。当时该村部分村民向新华社《内参》反映,称村干部将村里7000万元的民间放利所得瓜分后私吞。《内参》杂志编辑部获悉后,拟好题为《温州龙港某村干部疑似巨吞无人查》的文章即将刊登。为慎重起见,编辑部将有关举报材料转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核实,紧接着我县检察院收到了彻查此事的命令,并将此重任交给章宣静。要求在一星期内查清该村近5年的财务会计资料,确认举报是否属实,章宣静受命后,立即率科室其他同志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账目的检验鉴定,完全推翻了举报人凭空捏造的事实,还了村干部的清白。
独创“排除法”轰动业界
2011年4月,全国司法会计学术研究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已是连续三次参加大会的章宣静,会场上临时受邀上台发言。在毫无准备的情况,章宣静介绍了一个曾经手的村会计作假账私贪27万元的案件,用其先于全国研究出的司法会计鉴定方法——排除法征服了在场所有的专家学者,而他的《贪污公款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方法》也因此轰动业界。
我县某村委会委托一家建筑公司建造一条道路,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造价为30万元。平日里,建筑公司随手打“白条”给村委会,以收取工程进度款,如此村委会会计和出纳便把“白条”用来作工程支出处理。当累计预付工程进度款27万元之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建筑公司随即开来30万元的正式发票,这时村委会出纳签发3万元的现金支票给了建筑公司,结清道路工程款。但就在这时,会计和出纳“不约而同”地将这张正式发票再次作30万元支出处理,使得道路工程总支出达到57万元,重复支出27万元。而在办案人员找到出纳谈话时,出纳始终避重就轻,咬定是工作失误,试图绕过主观犯罪这一事实。
“出纳坚持最后一次付了30万,而建筑公司称仅到手3万,那27万到底落入谁的腰包?”经过缜密的“排除法”鉴定,章宣静不仅堵住了谎言,让前来“评理的”哑口无言,更让研究会上的众专家学者们目瞪口呆。这个方法说来简单,就是通过找寻财务人员付钱的所有方式来排除向建筑公司的付款渠道。而在支付方式上,常人能够想到的无非使用库存现金、银行提现或转账这三种。“如果只想到这三种,没准当时就会被懂行的人一语击穿漏洞,被当场轰下台。”章宣静对记者说。“还有没有第四种呢?”此话一出,顿时引发现场不小骚动,在座的专家学者开始窃声细语交谈,不少人还提笔竖耳凝听,仔细作起笔记。“期间村里出售了34间地基,获利170多万元,但买方是持“现金缴款单”到村里开具的发票,这样出纳也就没有直接接触到现金,所以用地基款“坐支”这种常人想不到的第四种付款方式也予以排除。那还有第五种吗?”当他将用“债权债务”抵账这种特殊支付方式说出口时,现场一片哗然,瞬息响起发自内心的雷鸣般掌声。
“理论来自实践,又高于实践”,虽然章宣静已是全国司法会计学术研究会上的常客,作为县级工作人员,每年受邀参加全国仅80人在列的高规格“学术碰撞”实属不易,在这些业界专家学者面前,章宣静总是报以虚心求学的谦卑。但这次“编外”发言,却让章宣静意外地收获了一批高级“粉丝”,这些老学究们围着章宣静索要联系方式,夸赞章宣静的理论水平远在他们之上,还邀请章宣静当他们的研究生导师, 并强烈要求将所讲案例刊登出版,2012年9月,章宣静根据矾山会案资料撰写的《非法集资相关数额的算式研究》在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二届金融检察论坛征文中获奖。
“高手”过招 内行讲门道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很多外行人看来,有些案件已经是无解之迷,到了“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境地,但章宣静却另有思考,总能凭借他扎实的专业知识,让案件审理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十多年来,章宣静可谓阅案无数,他也从中发现这些“高智商”案件的背后都潜伏着内行高手,他们熟谙会计业务,在作案后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隐盖犯罪线索,做到“天衣无缝”。
“某银行钱库分理处代收电费少了20几万!”这一消息的爆出,让该银行苍南分行一时乱了手脚,该行稽查部门等三个科室经过两个多月的追查仍无结果,后请求检察机关支援。一个“半途”转手而来的案件,对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在担任此案的审计和侦查时,章宣静已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但他暗下决心,用自己的专业技能迎接挑战。
通过前期排查,所有证据都指向参加工作不久的临时工苏某。当绝大多数人决定对苏某采取强制措施时,章宣静却提出暂缓执行,扩大侦查范围的意见,他断定此案背后必有“高手”,决非苏某一人可为。通过找苏某谈话询问办事流程,他毅然排除了苏某的作案嫌疑,把苏某从“替罪羊”的身份中解脱了出来。
如此,案件再度陷入了僵局,但章宣静隐隐感觉到离破案又近了一步。他白天和反贪局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供电部门调查取证,核对每一笔款项进出,并提取大量书证,仅复印这些书证就花费了两天;夜里他独自在办公室加班,面对堆积如山的财务凭证进行梳理,推敲电费短少计算公式。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留在财务资料上的“痕迹”,准确计算出了作案金额。至此,一位从事金融工作二十多年的“老银行”李某浮出水面,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作案后,不仅销毁了部分财务凭证,又将侦查视线转移到身边的三个同事身上。
这是一次高手间的过招,一场高智商的较量!在案件审结起诉至法院后,由于该案涉及财务专业知识较强,法庭要求章宣静出庭质证。现场,章宣静用他清晰的思路和过硬的素养,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质疑对答如流。在庭审结束前,李某的辩护律师对章宣静说:“我相信你的鉴定结论是科学、客观的,也是公正的,本辩护人没有意见。”最终法官当庭对李某作出判处1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李某也输得心服口服,表示放弃上诉。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