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2月13日消息: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位于灵溪镇后垟村的257套经济适用房预计将于年底完成主体建筑,近期即将开售。日前,县政府发布《苍南县灵溪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实施方案》,对经适房的申请与销售进行规范。
据了解,该批房源坐落于灵溪镇后垟村(环城南路边),共 257 套,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该工程于2011年2月初开工,预计今年年底完成主体建筑。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本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必须为项目所在地灵溪镇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具有灵溪镇常住城镇居民户籍(非农业)满5年(截止日2012年8月31日)的已婚人员(含离异或丧偶)或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无房户或现实际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苍南县2011年度灵溪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5855元的80%,即20684元。
此外,申请人若存在父母、子女有两套(间)及以上房屋的;或已享受房改政策(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安居房、限价房、参加集资联建房、享受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等)和批地建房的家庭;或家庭财产中拥有自备车、营运车(含出租车、客车、货车等)、非住宅(含营业房、写字楼、仓库、厂房等)等财产的;或家庭成员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截止日前未处理的;或有违法违章建筑未拆除的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申请受理。
据悉,灵溪镇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一房一价”,目前暂定均价2900元平方米,最终价格待竣工验收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灵溪镇等部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记者 陈薇拉)
【编辑:李甫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