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1月19日消息:一名年仅16岁的四川籍少年,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打过架、偷过东西、坐过牢,每当他的钱不够花时,实在熬不住了,就会伸出“肮脏的小手”去偷窃,以满足自己的需求。日前,我县警方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
近日,我县警方接到家住龙港镇龙洲路的郭先生一报警电话,称家门玻璃被砸碎,其放置于一楼前间的一台银白色的笔记本电脑及现金一百多元被盗。县公安局反抢盗三中队民警通过现场勘探及走访周边群众分析得出,发现在监控中出现过的胡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根据线索,民警于几日后在龙港镇斗门路的出租房内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胡某。
经审讯,胡某今年16岁,四川中江人,从小就跟着父母来到龙港镇,小学辍学后一直待在龙港,而父母忙着打工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好好管教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砸车、偷东西,2010年,年仅14岁的他更因涉嫌抢劫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11月份被放出来后,乖了一阵子,今年6月,他在网吧上网时认识了大他一岁的四川省宜宾张某(已抓捕),为了有钱去上网,二人买来锯子,锯开了一家小吃店的铁门,偷到一百多个硬币,二人平分后各自离开了。从此之后,只要没钱了,二人就一起去偷点小钱花花。当天凌晨2点多,一个人上网回来的胡某,腹内饥饿难耐,就来到龙港镇龙洲路的一间落地房的后门,胡某在边上找了一块石头,将后门的玻璃砸碎之后开门进去,他在一楼前间的柜子上找到了一台白色的笔记本电脑,以及柜子里面翻出了一百多块人民币。第二天他就把偷过来的笔记本卖到了龙翔路某电脑店里面,卖了三百元钱,这些钱已被他花光。
“因为没有钱吃饭了,我又要上网,家里又不给我钱用,所以想偷点过来花花,反正他们也不管我。”问及为什么偷东西,胡某如是说。
目前,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县警方刑事拘留。(通讯员 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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