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部门单位公开承诺(第二批)
县国家税务局
1、规范税收执法,营造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依法办税,应收尽收,公平税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继续按季开展ISO内审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维护纳税人权益协会,完善税企沟通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落实优惠政策,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改善民生、促进节能减排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3、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深化“全程服务 阳光国税”服务品牌创建。实施业务重组和流程简化。拟取消66项涉税事项,涉税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7项大幅减少到39项,备案事项由零项增加到29项,简并纳税人报送资料,凡通过系统调用或者纳税人在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已报送的资料,不再重复报送,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
4、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领导带头示范,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干部责任心管理制度,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明组织纪律,狠抓作风转变。加强督查,实行每周一查一通报制度,切实纠正庸懒飘浮现象。
县房管局(县房改办)
1、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三贴近、双挂钩”活动,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机关干部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社区和企业进行联系,真正做到了解情况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树立形象在一线。
2、加快城乡住房保障建设。指导督促抓好3.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启动灵溪“限价房”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龙港“限价房”工程建设,完成安居三期建设并早日交付使用。全年计划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00户,计划在新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中配建80套廉租住房。要稳步推进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全年实施完成农房救助700户。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商品房网上销售制度,通过“公开销售”、“实名购房”、“即时备案”等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阳光鉴定”。进一步拓宽房屋安全鉴定有关事项的公开渠道,将其办事要件、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及鉴定结果,向社会公开知晓。
5、加大物业行业指导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创优达标活动。2010年,完成申报市优秀物业小区2个、国家优秀物业小区1个。
6、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继续开通工业企业评估抵押办理“绿色通道”服务,继续坚持“白蚁灭治无休日”活动,对农村房屋登记办证收费实行减免,仅收取10元工本费。
县城管理办公室
1、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对作风效能建设的学习教育,提高对违反“四条禁令”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城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治理作风建设存在的重点问题,真情服务于民。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城市管理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将职能范围内许可项目全部授权进入县行政审批窗口;对简易的审批事项,采用现场快速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方便于民,提高办事效率。
3、创新工作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城市管理模式,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开展市容环境乱点整治,积极使用文明执法用语,实行轻微违章行为“首查不罚”制度,努力构建规范城管、效能城管、和谐城管。
4、推进城管重点工作。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开展“卫生死角整治年”活动、扩大城区责任范围覆盖保洁为重点,推进城区清洁家园行动;以科学规范设置临时经营点、创建市容环境示范路线、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为重点,推进城区市容规范管理;以加大城区道路修缮、园林绿化养管、城市部件管理为重点,推进市政设施良好运行。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着力改善环境卫生设施。
县林业局
1、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慵懒散恶习的整治力度,严明机关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实施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年”和“林业科技年”行动,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规范行政审批。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林地流转、林木采伐、林业用地、植物检疫、木材加工运输、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3、抓好工作落实。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完成11200亩重点防护林造林任务,营造7237亩碳汇林,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加快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林权信息管理系统,稳步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优化林业产业发展,落实4000亩油茶建设项目,创建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4A景区;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县农业局
1、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严明机关纪律,严格廉洁自律,做到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文明办公,热情待人,坚决杜绝“庸、懒、散”习气。
2、深化“农民之家”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百名干部联基地联合作社联大户活动、助农增收送服务活动和为民办实事活动,提高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效率。
3、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环境。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4、齐心协力破解难题。大力推进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城乡生态环境。监督落实优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国有农场资产管理,维护农场职工基本利益。
县信访局
1、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2、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工作。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察民情、解民忧、顺民意,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3、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符合有关政策、合法合理的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跟踪督办,促进问题妥善处理。
4、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保证廉洁从政。
5、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克服一切困难,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年初制定的信访工作目标,为“平安苍南”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县供电局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7、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8、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9、 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县海洋与渔业管理局
1、继续促进机关作风改变。严明纪律,明确分工,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文明办公,热情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庸懒散”现象。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尽力破解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
2、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深入推进“阳光政务”,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内容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提高重点涉海工程服务水平,全面启动所有渔港建设,积极推进沿海产业带建设。
3、继续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防止出现“同案不同罚”现象;制订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项目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努力提高行业监管水平。严格履行职责,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做好现代渔业园区规划编制;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深化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渔民培训和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渔业生态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实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苍南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http://www.cnfds.gov.cn/www/yaojianju/)向社会和公众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企业审批流程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zjfda.gov.cn)方便申办人查询审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监督。
2、提高审批效能,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对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的许可事项,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
3、深入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整治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监督检查每年每家至少一次以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4、加大药品抽检力度,药品抽检覆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年完成130批药品抽检任务。
5、药品举报投诉实行24小时受理,药品安全事故的举报,执法人员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假劣药品的举报,实行即接即查;一般药品举报,实行24小时内查处。对所有的举报投诉案件在查处完毕后,24小时内反馈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