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矾山镇转作风从问责开始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来源:苍南新闻网

苍南新闻网4月6日消息:矾山镇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问责制,对计划生育“三查”到位率、四项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征收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各村居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月排名,对在督查中发现所驻村(居)当月出现计划外生育和月指标完成情况最后一名的驻村(居)干部给予效能告诫3个月。这是该镇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加大干部问责力度采取的系列措施这一。
  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落实不力、不负责任等问题,矾山镇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落实督查、责任追纠上下功夫,出台了《矾山镇2010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和《信访维稳和计划生育工作问责制》。对年初政府制定的16个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对其进展情况跟踪督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效能告诫、行政问责。并强化信访维稳工作问责制,明确驻村干部、村干部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职责,在督查中发现没有做好日常排查、稳控、防范等工作或未落实化解责任、漏报、迟报、虚报、瞒报、不报群体性事件重要信息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可以避免的群体性事件未能避免从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对各村(居)书记、主任、驻村(居)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建议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同时,在计划生育工作问责制中规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的给予撤销效能告诫,对整改不到位的报人事部门备案,年终不能参与评优评先,考核列为不称职。对在县计生检查组明查暗访、年终考核样板村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驻村(居)干部,按照问责制相关规定给予加重处理。(记者 冯瑞元 通讯员 邱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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